邢台市
政策公示公告

邢台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公告

2021/10/26 城事通编辑部 1.0w 阅读 266 点赞 查看原文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于10月30日举行。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特制定本公告,在邢台市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按本公告要求参加考试。

一、考生需提前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考前14天起每日打卡,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保持健康码绿码状态。

二、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在考试前14天及考试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做好个人防护;不接触有非低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

三、所有考生每科目入场需出示《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绿码、本人“行程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纸质或健康码均可)、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附件1)进入考点,不符合考试要求,不得入场考试。

四、“河北健康码”绿码、本人行程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每科一份,需每场提交,可以是复印件,请考生提前准备(附件2)。

五、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有序入场。考生进入考点后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场。

六、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考生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确保师生安全。

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我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知悉、配合、遵守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因考生未按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邢台市教育考试院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

1.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docx(点击下载)

2.核酸检测证明样例及说明.docx(点击下载)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