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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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

2020/06/04 城事通编辑部 1.7w 阅读 348 点赞 查看原文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应急演练工作的指导,提高校园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培养学生终身受益的安全素养,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通知》和《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要求,现就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将应急演练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抓手,通过常态化、实战型应急演练,提升学校应急演练的组织和管理水平,达到“演练强化意识、意识指导行动、行动养成习惯”的目的,引导学生从小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人生理念,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具备科学防范各类危险灾害的能力,尽最大可能减少各类危险灾害对青少年的伤害。

二、主要内容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结合季节特点和学生年龄特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重点开展传染病防控、防溺水、防地震、防食物中毒、防踩踏、反恐防暴、防火灾、防交通安全事故等应急演练,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利用课余时间,在保证师生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开展应急演练。演练前要制定科学、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准备好应急物资。演练中相关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照演练科目要求(详见附件)进行演练,必要时要邀请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对演练活动进行指导,确保整个演练活动安全有序,严防意外安全事故发生。活动结束后,对演练资料(含文字、视频、照片等)进行整理存档,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三、工作成效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幼儿园在应急演练中要做到“三全、四结合”,即“学校全面开展、学生全体参与、教职工全员参加;家庭与学校结合、课上与课下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教育部门与相关部门结合”,确保将应急安全技能和知识传授给每一位学生和教职工。各中小学幼儿园每学期初要制定演练计划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大对学校应急演练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将应急演练工作列入平安校园建设考核内容。通过“年年演、月月练”,使广大师生在潜移默化的教育中懂得自护自救,养成行为习惯,进而终生受益。

附件:重点演练项目要求(点击下载)

邢台市教育局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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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