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市教育局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工作培训会。市教育局副局长段丽芳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市、区)教育局主管局长、民办高中执行校长、主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等共计8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段丽芳分析了我市当前民办学校收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做好民办教育收费工作的具体要求。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民办学校收费工作领导责任制。各学校要切实把“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责任制落到实处。建立严格、规范的学校收费管理机制,定期分析研究,加强督促检查,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二是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把关,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管理要求,坚决纠正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收费案件。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教育乱收费和专项治理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并采取明查暗访等手段实施监督。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张洋科长讲解了《河北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重点强调了民办学校收费政府定价范围、收费标准和期限、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监督和管理。市市场监管局李春敏科长通过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例的处理进行了警示教育。市教育局赵文献同志领学了河北省教育厅和邢台市教育局制定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处理措施清单》,明确了出现乱收费后的处罚方式。
此次会议是落实市全市四型机关建设中“懂业务、重服务”要求的具体体现,解决了民办学校在收费问题上存在的疑惑,明确了教育收费的项目、标准及实施范围,为今后民办学校收费工作更加规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