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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2022/08/01 城事通编辑部 1.9w 阅读 103 点赞 查看原文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37号)要求,全面推动我市开展“无废城市”,2022年7月28日,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邢台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一、出台背景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8〕128号),在深圳等11个城市和雄安新区等5个特殊地区开展试点建设。2021年12月10日,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明确将“推动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2022 年4月24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我市未入选。根据《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37号)中全域推动开展“无废城市”要求,建设纳入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序列。按照市政府工作安决策部署,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我市《工作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通过了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后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二、起草过程 

  为切实做好《工作方案》起草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省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工作,研究起草了邢台市《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于7月5日发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28个市直部门征求意见,其中,6个部门反馈17条意见建议,采纳9条,部分采纳1条,未采纳7条.其他部门均反馈无意见。我局对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采纳,并进行修改完善,然后通过了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后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工作方案(报审稿)》。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基本遵照河北省工作方案,结合邢台市实际对部分内容进行增减。主体结构包括四部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 

  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 

  1.强化顶层设计,完善固体废物管理政策体系。主要包括落实污染防治内生机制、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健全固体废物分类统计、健全固体废物分类统计。 

  2.加快工业绿色升级,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推进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升级、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以钢铁产业为重点引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进再生资源高效利用等多措并举,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 

  3.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多点打造特色“无废”细胞工程,培育“无废”理念,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消费方式。 

  4.加强重点环节管控,推进建筑垃圾多维综合利用。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推进建筑垃圾多渠道消纳。 

  5.严格环境风险防控,提升危险废物综合治理能力。严格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合理配置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实现危险废物资源利用、焚烧处置、填埋处置梯次推进;推进新建医疗废物处置建设项目,强化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优化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 

  6.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促进农业农村废物资源利用。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提升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废旧农膜、农药瓶回收利用,完善秸秆收储运用体系;加快农村固体废物治理,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农村固体废物治理。 

  7.立足区域协同发展,融入京津冀“无废城市”集群。加强与京津“无废城市”创新资源对接合作,落实京津冀和周边合作区域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制度,提供危险废物管理便捷高效服务。 

  8.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市场体系。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积极培育环境治理产业市场主体。 

  9.加强科技创新支撑,推动形成环境管理技术体系。促进技术研发,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承担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加速成果转化,优先将先进绿色环保产品列入首台(套)政策支持范围;强化示范带动,建设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示范项目。 

  10.多向监管协同发力,构建联防联控联治综合体系。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将固体废物纳入日常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体系,通过“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执法”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管;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 加大综合惩处力度;完善固体废物环境信息管理,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数据共享与平台互联互通。 

  (三)实施步骤 

  1.启动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制定本辖区“无废城市”建设具体工作方案,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细化“无废城市”建设指标,均于8月15日前报至邢台市“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底前,市印发邢台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2.稳步推进。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8月15日前完成动员部署,建立目标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强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3.评估总结。2022至2025年“无废城市”建设期间,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每年对“无废城市”建设形成总结报告,并于当年12月底前报送市“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对全市“无废城市”建设总体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于次年1月底前将总结报告报送省生态环境厅。 

  (四)保障措施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考核、积极复制推广、大力宣传引导,积极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 

  四、出台意义 

  通过开展“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十四五”时期,全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持续下降,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尾矿库环境风险有效管控,生活源和农业源固体废物充分资源化利用,绿色低碳“无废”理念普遍形成。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和管理信息“一张网”基本建立,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文件链接: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