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邢台市任泽区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6年3月5日
邢台市任泽区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了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合理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切实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推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2011〕28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728号)和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2026年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项目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指标
(一)总量。2026年土地供应总量在128.96公顷左右,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63.13公顷以内,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
建设用地65.83公顷左右。
(二)用途结构。在2026年土地供应总量中,居住用地14.94公顷;商服用地1.89公顷;工业用地58.8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
16.07公顷;水工设施用地33.54公顷;科研用地3.6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
居住用地14.94公顷,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3.74公顷、商品住房用地11.21公顷,中小套型商品住房3.74公顷。
二、土地供应导向
(一)控制住宅用地供应,进一步提高政策性住房用地的比例,合理把握供地时序,着力改善民生和稳定房地产市场。保持土地储备开发投资合理规模,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和住房保障能力,要按照“以人定房,以房定地”原则,坚持保障性住房用地优先安排、应保尽保,调整优化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更好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严格落实单宗房地产用地面积不超过7公顷的规定,控制单宗房地产用地建设用地规模。
(二)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保障交通、城区道路、能源和资源设施、区公用环卫设施、环境建设,优先保障民生项目用地供应。重点
支持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设施土地供应。
(三)坚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原则、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
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坚持把节约集约用地放在优先位置,贯彻国家“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集约高效”的用地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存量用地,努力盘活城镇低效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和集约化程度。
(四)优先保证重点项目、优势产业的用地供应,支持重点产业高效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严禁为
“高排放、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安排土地,严禁供应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土地,新增备案类工业项目和研发总部类项目必须按“标准地”模式供地。重点支持塔瓦纳机器人、诺德宠物饲料和邢湾、天口、辛店、西固城工业园区等项目,积极支持带动力强、潜力大、效益好的产业用地供应,保障高新技术产业的用地供应。
三、计划的执行
(一)计划指标
坚持效益优先,按照“控制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要求,优先保障社会民生、乡村振兴、文化体育、卫
生健康、转型升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实体经济发展项目用地,大力保障基础设施、创新创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项目用地,推进土地资源高效集约利用,助推重点建设项目和有效投资落实落地。切实把2026年土地供应各项用地
计划指标落到实处。
(二)年度计划实施
1.进一步落实供应计划的地块公布机制,明确土地供应政策,稳定市场预期。土地供应计划经区政府批准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局、住建局根据区政府提出的土地供应计划安排建议方案,将年内拟供应的住宅、商服、工业仓储地块向社会公布。
2.加强计划实施过程的沟通和协调,进一步完善相关部门共
同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主动与发改、住建等部门沟通协调,确保计划的实施。
3.加强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和通报,定期向社会通报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