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的请示》(任自然资〔2026〕01、02号)已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2026-01、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你局要严格按照方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
附件:2025-01、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
2026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6-01、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
一、划拨用地申请人
2026-01、02号宗地申请人为邢台市任泽区水务局。
二、项目名称
2026-01号宗地项目为任泽区顺水河、南澧河、沙洺河夹道调蓄工程项目。
2026-02号宗地项目为顺水河任泽区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
三、项目基本情况
2026-01号宗地位于任泽区境内,面积72738平方米(109.107亩),用途为水工设施用地,于2025年3月15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冀政转征函[2025]57号)关于任泽区顺水河、南澧河、沙洺河夹道调蓄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2026-02号宗地位于任泽区境内,面积262640平方(393.96亩),用途为水工设施用地,于2025年3月15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冀政转征函[2025]70号)关于顺水河任泽区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