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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2024/07/02 1.5k 阅读 503 点赞

  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河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通知》(〔2024〕-48号)规定,市政府决定于2024年7月7日上午10时至10时23分,在市及所辖县(市、区)城区实施防空警报试鸣,防空警报信号鸣响方式及具体安排如下:

  10时00分至10时03分,发放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

  10时10分至10时13分,发放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

  10时20分至10时23分,发放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试鸣期间,敬请全市广大居民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