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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2023/07/03 5.1k 阅读 274 点赞

  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河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通知》(〔2023〕-34号)规定,市政府决定于2023年7月7日上午10时至10时23分,在市及所辖县(市)城区实施防空警报试鸣,警报信号分为:

  预先警报 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共3分钟;

  空袭警报 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共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试鸣期间三种警报信号鸣响间隔时间为5分钟。

  试鸣期间,敬请全市广大居民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邢台市人民政府2023年6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