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邢政字〔2025〕24号,以下简称《规划》)已于2025年11月28日印发,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规划》?
《规划》的制定,既是落实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的具体行动,也是应对当前大气污染形势、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的现实需要。“十四五”以来,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实现稳定达标,但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臭氧(O3)三项指标仍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以2024年为例,邢台市PM2.5、PM10、O3年均浓度分别为44微克/立方米、76微克/立方米、182微克/立方米,分别超标25.7%、8.6%、1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及《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城市应制定并实施限期达标规划。为此,邢台市编制本《规划》,旨在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并如期达标。
二、《规划》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目标,以PM2.5与O3协同防控为主线,结合邢台市地形地貌、空间布局、气象条件和主导风向等特点,统筹考虑高质量发展,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通过持续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推进区域联防联控,提升科技支撑能力,最终实现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三、《规划》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规划》分为两个阶段目标:到2027年,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PM10控制在73微克/立方米、O3控制在175微克/立方米。到2030年,六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全面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四、《规划》的重点任务有哪些?
《规划》围绕新阶段大气污染防治需求,系统提出8个方面41项具体举措。一是通过严格环境准入、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落后和过剩产能淘汰、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等工作,持续优化产业结构;二是通过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发展清洁能源、清洁取暖改造、散煤监管、分散燃煤清洁化等工作,持续优化能源结构;三是通过构建绿色交通体系、清洁运输比例提升、车辆结构升级和环保管理、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油品管理等工作,持续优化运输结构;四是通过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和超低排放改造、重点行业VOCs全流程治理、生活源VOCs管控、重点企业CO治理等工作,全力削减污染排放总量;五是通过道路、建筑工地、料场堆场、裸露土地、矿山扬尘管控和氨排放控制、餐饮油烟治理、烟花爆竹管控、秸秆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等工作,持续做好面源污染防控;六是通过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实施季节性污染排放调控、严格绩效分级管理、深化区域联防联控和市域内分级管控,全面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七是通过提升监测监控、执法监管、科技支撑能力,进一步强化监测执法监管;八是通过强化排污许可制度管理、完善大气环境信息公开机制,切实强化制度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