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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邢台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5/06/30 6.9k 阅读 62 点赞

  现将《邢台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邢政字〔2025〕1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修订《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更好地发挥标杆引领作用,全力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单位对《邢台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邢政字〔2018〕2号)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市质量奖励制度,有助于规范和指导市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市政府质量奖的导向作用,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带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推广运用,激励全市各行各业不断提升质量,助力质量强市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二、本次修订主要涉及哪些内容?

  一是评选周期。评选周期为每2年申报评选一次,按照《河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有关程序申报,经批准后,按规定组织实施。二是评选名额。评选名额为每届评选表彰组织奖、个人奖各不超过10个。三是奖励政策。对获奖组织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并颁发证书、奖牌或者奖杯,取消资金奖励。四是奖项有效期。不再规定市政府质量奖有效期,已经获得往届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不得重复申报。

  三、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申报组织应具备以下5项条件:(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在邢台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三)积极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不断创新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且成熟度高,具有推广价值;(四)坚持质量第一的发展理念,崇尚优秀质量文化,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以及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达到国内、省内先进水平,在推动产业集群质量提升和建圈强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3年无重大质量事故,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无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申报个人应具备以下4项条件:(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5年以上,且在邢台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质量工作不少于3年;(三)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在质量管理实践中形成了特色的方法、经验或成果,为区域、行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四)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应按规定填写申报表,提供书面证实性材料,在本组织或所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递交申报材料;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审核并征求同级有关部门意见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署审核意见,经各县(市、区)政府同意后向市级推荐。

  四、市政府质量奖如何评审?

  市政府是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的主办单位,统一领导市政府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市市场监管局作为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的承办单位,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国家标准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开展评审工作,不向申报组织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程序主要有通知公告、申报推荐、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现场评审、综合提名、专题审议、公示表彰等环节。

  文件链接: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邢台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