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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邢台市本级证明材料保留清单》《邢台市本级证明材料取消清单(第二批)》解读

2021/06/22 1.4w 阅读 105 点赞

  市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6月1日印发《邢台市本级证明材料保留清单》《邢台市本级证明材料取消清单(第二批)》,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市委九届九次全会关于“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去年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市司法局对创建工作认识再提高、力度再加大、措施再强化,对市本级保留的证明事项进行了再次梳理,经过三轮梳理审核和征求意见,形成了《邢台市本级证明材料保留清单》(以下简称《保留清单》)《邢台市本级证明材料取消清单(第二批)》(以下简称《取消清单》)。 

  二、清理过程 

  (一)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中“一、国务院各部门要对本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尽可能予以取消。对应当取消但立即取消存在困难的,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最迟在2018年年底前取消;对个别确需保留的,要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通过提请制定或修改法律、行政法规予以设定”。“三、各地区对本地区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除地方性法规设定的外,最迟要于2018年底前取消。对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也要根据本次清理工作精神,逐一研究,尽可能予以取消”。 

  (二)梳理过程。今年以来,对去年市本级保留证明材料进行再次审核清理,审核清理结果经集体讨论后确定取消77件证明材料,保留11件证明材料 

  三、主要内容 

  《取消清单》共涉及17个部门,77件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证明事项、证明材料名称、出具证明单位、取消后的办理方式等,其中,直接取消1件,书面承诺34件、信息共享26件、部门核查16件。《保留清单》涉及5个部门,11件证明材料,清单中所列证明事项均具备法律或行政法规依据。 

   文件链接: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邢台市本级证明材料保留清单》《邢台市本级证明材料取消清单(第二批)》的通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解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