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邢台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2020〕18号),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背景材料
2016年9月,由市林业局牵头对预案进行了修订,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今年,根据机构改革后,各成员单位职责变化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再次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重点对森林草原防灭火组织指挥体系、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办公室主要职责进行修订,重新明确市委宣传部等28个成员单位职责。同时,经与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多次沟通,对预防和预警机制、应急响应行动、应急保障等部分内容进行局部调整,进一步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二、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
三、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共分10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灾害分级,提出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高效应对的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划分了组织灭火行动、转移疏散人员、保护重要目标、保护重要林区、转移重要物资和维护社会稳定6项任务。
第三部分为组织指挥体系。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日常工作。必要时,市林业局可以按程序,提请以市指挥部名义部署有关工作。县级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第四部分为应急力量。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以各地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军队支援力量为辅,当地半专业扑火队为补充。
第五部分为预警和信息报送。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划分了四个预警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巡护、卫星林火监测和瞭望监测;当地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做好物资调拨准备;对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力量部署进行必要调整,视情靠前驻防。
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要按照规定,报告森林草原火灾信息,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
第六部分为应急响应。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乡(镇)人民政府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一般森林草原火灾,分别由县级政府负责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
其中按照森林火灾灾害严重程度,将应急响应从高到低分为Ⅰ、Ⅱ、Ⅲ、Ⅳ应急响应。
第七部分为综合保障。重点明确了输送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4个方面保障措施。
第八部分为后期处置。对火灾评估、工作总结、奖励与责任追究4方面工作进行规定。
第九部分为附则。主要是制定了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
第十部分为附件。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需设立工作组,并划分了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邢台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