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98号),推进我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推进全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邢政办字〔2017〕49号),明确了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现简要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原本远离城镇的部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已经被居民区、商业区所包围,间距已不能满足安全要求,严重威胁到了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近几年发生的危化品企业爆炸事故造成了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国务院办公厅编制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编制了《河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要求全面启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为此,按照省出台的方案要求,我市也出台了实施方案。
二、目的意义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有效防范遏制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统筹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和转型升级,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三部分。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工作目标。到2018年3月,列入搬迁改造计划的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都要启动搬迁改造工作。到2019年10月,列入搬迁改造计划的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完成搬迁改造工作。
基本原则。一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二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三是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四是企业主体,多方联动。
(二)主要任务
科学制定方案。有关县(市、区)政府科学制定本辖区内《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督导相关企业编制具体搬迁改造方案,对方案进行科学论证、严谨评估并认真监督企业执行。
认真组织实施。有关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对列入搬迁改造计划的企业要区别情况,逐一分析,找准问题,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按照搬迁时间表,周密部署,稳妥推进。
加强企业监管。有关县(市、区)政府要加大对本辖区内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过程中的监管力度,防止突发安全、环境事件,确保周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搞好场地治理。有关县(市、区)政府要指导企业科学编制搬迁改造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和企业生产、存储设施处理处置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防止发生二次污染和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二是加大资金支持。三是保障土地供应。四是严格市场准入。五是加大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