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绿色社区创建三年行动方案》,关于2021年底前3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的要求,并依据《河北省绿色社区创建验收实施细则(试行)》和《邢台市绿色社区创建验收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全市组织开展了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经各县(市、区)街道办(乡镇)自评、县(市、区)初核、市级验收认定,全市63个社区达到绿色社区创建标准,现予以公布:
信都区信达社区、百泉社区、滨江社区、德贤社区、科苑社区、信苑社区、泉南社区、爱民社区、宏信社区;
襄都区顺德新街社区、新兴东社区、邢州社区、新营社区、顺德北社区、丰仓社区、清风楼社区、南陈村社区;
开发区丽江社区、金宏社区;
邢东新区东方红郡社区;
任泽区滏阳社区、游雅社区、昌平社区、育才社区;
南和区和韵社区、澧都社区、星城社区;
沙河市康桥水榭社区、温泉社区、田安社区;
南宫市红光社区、东阳社区、大庆社区;
临西县明珠社区、清泉社区、临西轴承工业园区阳光社区;
清河县朝阳社区、文昌社区、广安社区;
柏乡县槐阳北社区、槐阳南社区、迎宾社区、牡丹社区;
隆尧县��河社区、柴荣社区、隆平社区、柏人社区;
巨鹿县东安社区、中跃社区、平安社区;
内丘县德源社区、康宁社区;
临城县平安社区;
广宗县迎宾社区;
平乡县金天社区、宏屹社区;
宁晋县麒麟社区、上城华府社区、贸源社区、兴宁社区、上城嘉苑社区、东城社区;
威县光明社区。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