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冀教职成〔2011〕17号)要求,经各中等职业学校申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审核),现拟公布我市2021年具有招生资质的中职学校及专业设置。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职学校要严格按照邢台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邢教字〔2019〕20号)要求,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学籍管理、专业设置、联合办学、实习管理等工作,切实保障学生权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指导好各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原有专业与新增设专业接续管理及教学工作。
附件:2021年邢台市具有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及专业情况表.xls
邢台市教育局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