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教字〔2019〕1号
邢台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9年教育系统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等五部门《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以及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意见》精神,努力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推动我市教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市教育局重点工作要求,对2019年教师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提升教师学科素养为突破口,坚持“服务大局、按需施训,覆盖全员、突出重点,学以致用、推动发展”的原则,全面提高教师素质和能力,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培训目标
以教师实际需求为培训目标,分梯次培训,广泛性培养,努力提高教师业务能力,培养“好校长、好班主任、好学科带头人”,实施“名师培育管理工程”,构建教师梯次培养机制,完善“省、市、县、校”四级名师成长体系,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名师队伍,为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三、培训对象和任务
(一)培训对象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长和教育行政干部,重点关注农村教师。
(二)主要培训任务
中小学专任教师全员培训,教师职业道德培训,骨干教师培训,教育行政干部培训,各类专项培训。
四、培训形式
采取网络培训、集中培训、置换脱产研修、委托培训、挂职培训、访学研修、校本培训等形式进行。
五、培训安排
(一)教师培训
深入实施教师全员培训、提高培训与高端培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具体培训安排见附件)
1.新高考教师培训
组织我市省级示范性高中毕业班各学科骨干教师参加专题培训,研究新高考命题改革方向,预测2019年命题趋势。
2.师德师风培训
开展师德师风专项培训,组织开展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相应处理办法的学习贯彻工作,增强广大教师以身立教、创先争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新任教师岗前培训
按规定对新任教师进行职业道德、政策法规、教育教学技能、新课改理念等方面的培训,严格执行未参加培训的、未完成培训学时的、考核不合格的不允许上岗制度。
新任教师培训形式为集中面授,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各县市区招录教师由各县市区安排培训,市直学校招录教师由市教育局安排培训,时间安排在暑期。
4.教师全员培训
落实好每五年为一轮的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中职学校教师的全员培训工作制度,按规定完成每年的培训任务。
5.教坛新秀、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名师培训
采取跟班学习、集中研讨、专家引领、同伴互助等多种形式,对邢台市教育局选拔认定的“教坛新秀、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名师”进行重点培训,打造名师队伍。
6.学科教师专项培训
加强学科教师专职培训团队建设,开展集中研修,组织首席专家外出访学,提高自身水平。根据各地申请,帮助学校教师解决在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7.校本研修
各地、各学校加强校本研修的指导和管理,促进校本研修与教研活动、远程教育等相结合,提高校本研修的质量和水平,以教师个体发展促进教师群体发展,提升教师队伍水平。
8.农村骨干教师培训
组织农村骨干教师专项培训,提高农村教师素质。
9.省级名师工作室及成员研修
组织我市省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开展专题培训,
组织主持人到教育欠发达地区讲学。
10.暑期教师集中培训
7月10-12日,集中三天的时间,全市各学校开展以校本研修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大培训。
11.传统文化培训
组织开展国学、书法等传统文化培训。注重通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师德,汲取文化精髓,传承中华师道。
(二)教育管理干部培训
通过规范系统培训,提升教育管理干部队伍的教育素养和教育管理、科研、改革创新能力。(具体培训安排见附件)
提高培训采取集中脱产培训、高端研修、在职远程培训与综合实践和自学相结合、累计学时的方式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
市教育局利用暑期组织1期集中培训。
(三)积极做好“国培”“省培”的选送工作
按要求做好参加“国培”“省培”人选的推荐工作,确保本县市区学员足额、按时参加国家、省厅组织的培训。
六、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下设独立机构,专门负责培训工作,对培训工作统一组织,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二)加大经费投入。将培训经费纳入各县市区财政预算,按政策要求足额拨付培训经费,并建立相应机制确保支付到位和持续增长。培训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三)充分发挥本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的培训功能,提高培训质量。加大对教师发展中心投入,加强培训基地建设,保证培训的顺利进行。
(四)根据市教育局通知要求,结合本地、本学校实际,拟定培训工作整体规划,制定出各个培训的具体实施方案。3月15日前,将本地、本单位的培训方案上报市教育局师教科,12月底前将本地、本单位的培训工作总结报市教育局师教科。邮箱:xtsj2014@163.com。
(五)充分利用暑期,做好教师培训工作。邀请知名专家讲学的要提前通知市教育局师教科,以便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资源共享。具体培训方案于7月5日前报市教育局师教科。暑期结束后,于9月16日前将培训总结报师教科,要写清邀请专家数、投入培训资金、参加培训教师人次。
附件:邢台市教育系统2019年培训项目安排表
邢台市教育局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