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市场,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办理涉房业务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在依法依规、结合实际的基础上,市住建局房屋交易产权管理中心在2018版的基础上,修订印发了《邢台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交易资金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已向市法制部门备案。
该《办法》化解了“买方不敢先付款,卖方不愿先过户”的矛盾,保障了交易资金的安全。在办证过程中,银行可凭网签合同直接预批贷款,也大大缩短买卖双方的交易结算时间。
同时,本次《办法》的修订,增加了“由房地产中介撮合成交的存量房买卖,佣金也纳入资金监管范围”条款。今后,中介佣金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也将被纳入监管,只有在办好新的不动产权证后,才会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划转给中介经纪机构,在此过程中,中介机构不能提现、转账,不良中介挪用客户交易资金的状况将被终结,为存量房交易行为规范提供了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