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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移动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告

2026/04/30 1.2w 阅读 306 点赞

五一小长假临近,预计部分路段将迎来大客流与大车流“双峰叠加”。为缓解道路交通压力,让大家的旅途更顺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即将启用的移动抓拍设备予以公告,具体位置及抓拍违法行为如下:

一、启用移动违法抓拍设备区域

(一)抗大路起点至景梅山服务站路段道路、抗大路与平涉线交叉口至抗大纪念馆路段道路

(二)G340国道茶棚桥至鱼林沟村路段道路

二、抓拍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机动车违规使用专用车道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公示期自2026年4月28日起,公示期五日,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邢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4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