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长假临近,预计部分路段将迎来大客流与大车流“双峰叠加”。为缓解道路交通压力,让大家的旅途更顺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即将启用的移动抓拍设备予以公告,具体位置及抓拍违法行为如下:
一、启用移动违法抓拍设备区域
(一)抗大路起点至景梅山服务站路段道路、抗大路与平涉线交叉口至抗大纪念馆路段道路
(二)G340国道茶棚桥至鱼林沟村路段道路
二、抓拍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机动车违规使用专用车道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公示期自2026年4月28日起,公示期五日,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邢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