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
政策通知公告

河北省房产税征期调整后,电子税务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流程

2020/03/02 城事通编辑部 1.7w 阅读 118 点赞 查看原文

  河北省房产税征期调整后,为3月、6月、9月及12月的1至15日缴纳本季度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期一致。

  第一步、业务前提:纳税人状态为正常,有有效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或房产税税源信息(税源信息采集需要在税局操作),没有往期未申报信息。

  第二步、进入系统后,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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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步、点击上方菜单,进入【我要办税】页面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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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步、点击左侧【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申报】,进入页面,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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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步、报表自动带出税源信息进行申报。

  第六步、点击【申报】出现如下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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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步、【申报结果查询】页面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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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问题:

  一、 问: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带不出减免性质,无法选择?

  答:需要在税源信息做减免备案。

  二、问:报表有从价的信息,但是没有从租的信息?

  答:建议查看税源信息维护的从租的有效期起止是否包含当前所属期。

  三、问:报表自动带出的是否符合小规模减征标志为否,这个是怎么判断的?

  答:如果是独立核算的企业,按照企业是否为小规模资格判断;

  如果是非独立核算并且为分支机构的企业,按照维护的总机构的资格信息判断。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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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