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好《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精神,为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享受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提供便利,切实减轻参与脱贫攻坚企业的税收负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从税务总局取得了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具体名单,现将上述名单予以公布。
向名单中所列“目标脱贫地区”进行扶贫捐赠的企业,可按《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规定享受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2020年11月17日
责任编辑: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