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城建局、邢东新区规建局,局有关单位:
现将《邢台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3月21日
邢台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动员部署、排查整治和集中攻坚阶段工作成果,做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按照《邢台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通过实施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全面排查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深入查找住建领域存在的短板弱项,完善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措施和办法,进一步深化“双控”机制建设,强化安全风险辨识和分级管控,积极创新安全监管模式,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2022年1月1日-3月31日)
1.开展学习教育回头看。对住建领域三年行动期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进行回头看,强化学思践悟,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两会和冬奥会、冬残奥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召开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暨疫情防控工作开(复)工提醒服务会,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督促企业组织员工学规章制度、学安全知识、学操作规程,切实提升全员安全生产素质和技能,推进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2.开展突出问题整改回头看。紧盯建筑施工、农村双代、城乡危房、物业小区等重点环节,对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发现的各类突出重点问题,按照三年行动工作台账完成目标要求,动态更新“一表三清单”,逐一明确重点问题整改任务、细化措施,排查整治消除各类突出问题隐患,严格闭环管理,坚决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开展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回头看。各县(市、区)住建局、局有关单位要对照《邢台市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各项专项整治阶段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开展全面自查,总结2020年、2021年三年行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整治有遗漏、目标未完成、措施不到位的,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为高质量完成2022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持续推进巩固提升各项工作(2022年4月1日-9月30日)
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宣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企业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各岗位、各环节。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与隐患治理规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快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推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定期曝光典型案例。
2.开展巩固提升专项整治。各县(市、区)住建局、局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建筑施工、农村双代、城乡危房、物业小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制定并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计划,采取“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督导考核、“回头看”等多种方式,突出重点开展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把从严执法要求落实落细。要强化统筹协调和指导,对照党委政府、部门和企业三个层面共性任务清单开展精准督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3.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建筑施工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双控”措施,深化“双控”机制建设,创新安全监管模式,全面推进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信息系统应用,不断提升现场施工过程信息化安全管控水平。健全农村气代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燃气企业驻村安全员、村燃气安全协管员制度,加强安全用气宣传培训。依法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措施。帮助指导企业全面查找安全生产短板弱项,推动企业系统性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三)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2022年10月1日-12月31日)
1.主动加强帮扶指导。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采取领导包联、调研指导、上门服务等多种措施,主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活动,帮助企业全面排查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因素,着力解决企业“意识不到、发现不了”的安全生产问题。通过加强线上线下教育培训,帮助企业培养安全管理人才,切实提升安全管理能力,促进企业持续安全健康发展。
2.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各地各部门要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细化各项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研判分析,做好应急防范应对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金投入、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危险作业管理、设备设施检维修、外来施工队伍和人员管理等制度,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深刻把握作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域作风建设分析研判、教育引导、监督检查、通报约谈、源头防治等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作风问题排查治理,及时发现解决党员、干部安全生产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力以赴抓好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各项工作。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牵头,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工作,强化调度推进,协调解决问题。各县(市、区)住建部门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对本辖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
(二)严格问效问责。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各项工作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巡查督查重要内容,充分运用通报、约谈、曝光、警示、下达整改令、纳入“黑名单”等有效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要健全落实与纪检监察机关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机制,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落实不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营造浓厚氛围。全市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强化舆论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安全常识,帮助群众了解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鼓励、动员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稳固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四)强化信息报送。一是报送工作总结。各县(市、区)住建局和局有关单位于6月27日前报送本地、本单位半年工作总结,12月28日前报送三年行动(2020-2022年)整体工作总结。二是报送一台账一表三清单。局有关单位每月28日前报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推进台账》和“一表三清单”,每月动态更新进展情况。三是报送工作信息。局有关单位要及时归纳整理本行业领域三年行动工作开展的重点亮点工作,每周报送督导检查图片资料,每月至少报送一篇政务信息,每月25日前报局安办邮箱:xtszjjgc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