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邢建〔2022〕4号)要求,市住建局于2022年2月21-24日对我市建筑业企业进行了资质核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随机抽取信都区、襄都区、平乡县、内丘县、巨鹿县、任泽区、沙河市、南宫市、临西县、隆尧县、柏乡县、南和区、新河县、广宗县、威 县、清河县、开发区、宁晋县共18个县(市、区),共抽查83家建筑业企业。
经查,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共3家,不符合的77家(5家申请资质注销),其中1家已变更注册地址,2家核查专业等级不符,不在此次核查范围。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净资产不达标。二是建造师数量不达标。三是工程师专业、数量不达标。四是技术负责人业绩或工作年限不达标。五是社保缴纳不全。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对资质核查不合格企业限期一个月整改,整改期自核查通报发放之日起计算。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质标准要求的,撤回其该项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各有关建筑业企业务必于2022年4月15日前将有关整改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后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科(联系电话:0319-2627036)。
(二)此次动态核查未抽查到的企业要针对通报中指出的问题,按照资质标准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确保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建筑业企业的监督力度,举一反三,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切实维护好建筑业企业健康发展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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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