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邢台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调整邢台市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2022/07/05 1.4w 阅读 75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和《邢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实际,经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对《邢台市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调整,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要求,及时起草决策草案并征求公众意见,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审议决策。

  二、各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市(县、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及时进行调整。

  四、各承办单位要将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资料及时整理,确保决策档案的齐全、完整,方便今后工作备查。

  五、未列入本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相关单位要按照一事一报的原则,先向市政府请示,适时对本目录进行增补。

  附件:邢台市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邢台市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