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市税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正确领导下,以税收现代化为指引,坚持推改革与抓工作并行、承重任与保落实并进、促融合与谋发展并举,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为税收事业发展汇聚强大精神动能。税费收入质优量增。2016年以来,受国际国内大环境和我市产业结构升级、环境综合治理、新冠疫情等因素叠加影响,全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组织收入工作困难重重。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税收形势,我们讲政治、顾大局,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抓紧组织收入工作不放松,依法科学精准组织税费收入.减税降费全面落地。坚持把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充分发挥税收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激活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全力推进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精准落地。税制改革行稳致远。以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为引领,强化责任担当,突出创新驱动,全面落实各项税收改革任务,税制转换迈出新步伐。依法治税深入推进。始终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税收工作,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优化宣传辅导,优化服务举措,打造“智慧税务”品牌,加强信用管理。征管基础更加夯实。健全完善税务监管体系,税收征管基础不断夯实,征管规范化水平和税费治理能力有效提升。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十三五”期间,邢台市局连年都是“省级文明单位”,先后两次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2016年荣获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17年被国家税务总局评为“各省(区、市)税务局先进集体”,同时还被评为“河北省先进集体”、“河北省模范职工之家”等称号;荣获全省税务系统“绩效管理先进单位”;市局税务干部张玉利被评为“中国好人”。2018年,巨鹿县税务局被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先进集体”。2020年,威县税务局团支部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广宗县税务局被河北省委、省政府授予“河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