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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邢台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

2023/04/05 2.3k 阅读 526 点赞


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邢东新区城建局,局有关单位:

按照市安委办《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邢安办〔2023〕16号)和省住建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督导检查方案》(冀建质安函〔2023〕125号)安排,我局制定了《邢台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督导检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4月6日

邢台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专项督导检查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3月28日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视频会议要求,深刻汲取沧州市沧县崔尔庄镇废弃冷库“3·27”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确保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市安委办《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和省住建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督导检查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省市党委、政府、省住建厅工作要求,按照底线要守牢、排查要彻底、责任要夯实的总要求,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农村气代煤、城乡自建房等重点领域排查整治和专项督导检查,狠抓末端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督导检查时间

专项督导检查自方案印发之日起开始,至6月30日结束。

三、督导检查安排

全市督导检查分4个组(见附件1),具体检查时间各组自行确定。督导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提前告知被检查对象。督导检查采取集中听取各县(市、区)住建局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汇报,对照督导检查内容查阅文件资料,随机抽取项目(企业、单位、自建房)开展检查。到6月底,督导检查覆盖全市各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抽取不少于2个建筑工地、1家农村气代煤燃气企业和2个气代煤改造村、3处自建房。

四、督导检查重点

(一)对主管部门督导内容(填写附件2)

1.是否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是否全面落实3月28日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视频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2.执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情况。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邢台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邢台市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情况。

4.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是否落实“逐级签字背书”工作要求:对监管项目(企业、点位)开展监督检查时,是否规范填写检查记录并经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人员和责任主体共同签字确认;每月通过省安委办“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信息系统”填报的“一表三清单”,是否线下经分管负责同志签字审核并加盖公章。

5.今年以来国务院安委会综合督查、省市安委办督导检查、省住建厅、市住建局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6.安全生产责任末端落实情况,突出“查小、查远、查冷、查细”,重点督导主管部门对偏远地区、隐患长期零报告或近三年发生事故、存在群死群伤事故隐患单位的检查情况。

7.组织开展建筑施工临边洞口防护缺失、不规范和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进展情况。

8.按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排查施工安全隐患、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及隐患整治情况。

9.《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规章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监督检查及处罚和整改情况。

10.是否落实对所有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要求,将工作要求明确传达并安排部署到有关成员单位和网格员、物业服务企业等一线排查人员;所有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进展情况。

11.农村气代煤地埋中低压燃气管网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农村涉气第三方施工安全管理情况。

12.农村气代煤燃气领域执法检查及燃气企业退出机制建立情况。

13.推进房建市政工程中聚氨酯等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电气焊作业隐患专项整治情况。

(二)对责任主体检查内容(分别填写附件3、4、5)

1.建筑施工

(1)建设单位。重点检查建设单位首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有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协调与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在与施工企业签订承包合同时,是否明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建设单位是否足额拨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同施工单位在同一施工现场使用多塔作业时,建设单位是否协调组织制定多塔作业防碰撞安全措施等情况。

(2)监理单位。重点检查审查施工总分包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情况;是否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安全监理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是否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是否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和双控机制建设情况;日常监督检查中下发的限期整改通知书、停工整改通知书及复查整改情况等相关记录。

(3)施工现场。重点检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转情况,安全生产履责情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检查情况,落实安全责任倒查情况;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及实施情况,重点对深基坑、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起重设备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等安全风险隐患、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问题隐患台账建立及整改情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和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及持证到岗履职情况;开展建筑施工临边洞口防护缺失、不规范和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情况;施工现场“双控”机制建设开展情况,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落实情况;施工日志落实情况。

2.农村气代煤燃气

重点检查农村气代煤燃气企业是否存在无证经营,企业管理、运行维护及抢修人员是否取得从业资格证书;是否制定并落实巡检巡护、入户安检、隐患治理、宣传培训等安全管理制度;燃气管网设施是否存在泄漏隐患,是否存在涉气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问题;地埋标识和限高标志是否齐全醒目;气代煤用户用气房间是否符合要求,入户安检标志是否张贴,是否存在燃气用具无熄火保护、双火源问题;是否存在自闭阀或燃气报警器安装不规范、不锈钢波纹软管或铠装管超长等隐患问题。

3.自建房

重点检查用于饭店、旅馆、私人影院和学校周边出租的自建房,是否存在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经营性自建房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是否依法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自建房归集系统中危险房屋是否完成整治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住建局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将有关要求及时传达到相关企业和单位,对照督导检查重点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加强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治,确保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监督检查。各督导检查组要统筹安排好检查时间,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的同时,严格开展监督检查,做到“查严、查细、查实”。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及时梳理、建立台账,对重大隐患要立即交办属地督促整改落实;无法立行立改的要跟踪督办,确保整改闭环。督导检查要做好记录,留存影像、文字资料,保证督导检查质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督导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要及时填写检查表,对每个县(市、区)主管部门的检查情况填写1份附件2,对每个责任主体的检查情况按行业类别,分别填写1份附件3、4、5。督导检查结束后及时汇总整体情况,并填写附件6和附件7,以组为单位形成检查情况报告,于6月23日前报局安办汇总。

各县(市、区)住建局要明确1名迎检工作联络员(姓名、职务、手机),于4月7日下班前报送局安办邮箱。

联 系 人:付晓 2629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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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