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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收回原任县公安局看守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2024/12/16 6.7k 阅读 443 点赞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任自然

资〔2024〕47号)已收悉。原任县公安局看守所位于任城镇建设路西侧1988年12月划拨给任县公安局看守所,面积3260.9平方米4.89亩),因单位搬迁,需收回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项规定,现依法收回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纳入区土地储备中心储备,你局要依法依规尽快做好土地收储工作。

2024121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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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政府文件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