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任自然资〔2024〕45号)已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你局对2024-39、40、4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案。你局要按照方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依法公开拍卖出让。
附件:2024-39、40、4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39、40、4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方案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要求
2024-39号宗地位于任泽经济开发区规划金源路东侧、光华街北侧,面积22110.3平方米(33.17亩),规划用途为仓储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0%,建筑高度不高于27米;
2024-40号宗地位于天口镇前刘村村南、邢巨线以西,面积2514.7平方米(3.77亩),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容积率不小于1.5,建筑密度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20%,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
2024-41号宗地位于天口镇前刘村村南、邢巨线以西,面积5474.5平方米(8.21亩),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容积率不小于1.5,建筑密度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20%,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
以上工业地块均按“标准地”234+1.5模式供地;
2024-39号宗地的出让评估价为634.57万元;
2024-40号宗地的出让评估价为58.34万元;
2024-41号宗地的出让评估价为127.01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保证金、起始价、增价幅度
2024-39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为400万元,起始价为635万元(合19.14万元/亩),报价增幅为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
2024-40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为46万元,起始价为63万元(合16.71万元/亩),报价增幅为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2024-41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为100万元,起始价为136万元(合16.56万元/亩),报价增幅为2万元/或2万元的整数倍。